欢迎访问中共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委驻山西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网站!

校内规章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内规章 >> 正文

校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7-15   点击量:

 

    为更好适应新时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9710日,校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求,提出了今后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应设必设”原则,配齐配强基层纪检委员,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二是明确基层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三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信息收集、监督检查、报告报备等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载体,创新监督方式,提高日常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

   《意见》对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基层纪检干部在基层党委和校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执纪工作以校纪委领导为主。二是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纪检业务的教育培训,对监督检查工作给予具体支持和指导,积极探索基层纪检干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三是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干部述职述责、考核评议和激励保障制度。

版权所有:山西省纪委监委派驻山西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   邮编:030801    
太谷校区: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      龙城校区: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
© 2020 Shan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晋ICP备05000473号     晋公网安备1407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