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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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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4期:从查处的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中以案为鉴

发布日期:2023-05-04   点击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法红线,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

2022年12月11日20时至23时许,在青海省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时任青海省委委员、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师存武,组织时任省委委员、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青川,省委委员、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学文,省委委员、海北藏族自治州委书记多杰,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洪涛,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永利,在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饮酒,师存武利用职权要求省政府机关食堂为其提供并安排公务车辆运送菜肴,李青川提供8瓶白酒,当晚6人共饮用7瓶白酒。次日,师存武因醉酒缺席省有关会议,一名干部在学员宿舍被发现死亡。

师存武等人身为重要岗位“一把手”,在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青海省委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学习培训班期间,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聚餐饮酒,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的典型。经党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师存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李青川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王学文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青海省委决定给予洪涛、陶永利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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