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各级党员干部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下面10起问题中,有的坦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既违反了廉洁纪律,又破坏了“亲”“清”的政商关系;有的私车公养,存在特权思想;有的借喜庆事宜收金敛财,陈规陋俗屡禁不改;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慷公家之慨;有的单位一把手带头违纪,带坏了单位风气。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时值教师节、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以这些案例为警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校纪委对重要时间节点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决不手软,在全校范围内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晋城市泽州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延晋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后,延晋富先后2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洗衣卡、玉石等礼品,价值共计2700余元。此外,延晋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延晋富受到政务降级处分,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大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原处长宋德、车队队长段海忻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经宋德同意,段海忻先后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办理6张加油卡,并将其中4张交由他人办公及个人使用,累计花费公款7.6万余元。2018年3月,宋德、段海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晋中市寿阳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初,张建平先后23次利用过节之机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共计5万余元,并多次收受土特产、酒水等礼品。此外,张建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8月,张建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9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4.长治市郊区政府办副主任张元清违规为其女操办“圆锁宴”问题。2018年4月至5月,张元清在为其女操办“圆锁宴”过程中,先后三次在不同饭店设宴,并以打电话等方式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违规收受礼金共计5700元。2018年6月,张元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忻州市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科原科长兼康家会中队指导员郝雪峰、康家会中队负责人左志平等人违规索要礼品问题。2018年2月,郝雪峰、左志平与县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江晋德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向某司机索要6条价值共计2640元的高档香烟,由三人平分,郝雪峰还另收受1000元现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3月,郝雪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法制科科长职务处分,左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江晋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6.长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程伟军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程伟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注燃油共计8100余元,其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车封存期间违规为个人车辆加注燃油共计6200余元。此外,其还先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过路费、住宿费等共计6513元。2018年6月,程伟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7.山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盂县分校校长崔海青违规报销通讯费问题。2013年至2017年,崔海青以工作名义,先后违规为其本人报销电话费共计1.21万元。2018年6月,崔海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晋城市服装厂原厂长李满桂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满桂在该厂已停产的情况下,先后违规发放补助补贴共计25.81万元,其中李满桂本人违规领取4.74万元;违规批准支付招待费、礼品、烟酒、福利费等共计8.99万元;违规为班子成员报销通讯费0.55万元,其中李满桂本人违规报销0.27万元。此外,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李满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9.临汾市古县古阳镇中心学校校长韩长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0月,韩长亮借中秋节之机,先后违规收受7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500元。2018年6月,韩长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0.吕梁市孝义市崇文街道办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宝伟、村委会主任马耀伟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7年,经赵宝伟、马耀伟同意,宋家庄村先后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共计1.76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并违规报支餐费共计2.74万元。2018年4月,赵宝伟、马耀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后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改的党章等要求具体化,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新标尺。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全面学习和深刻领会把握《条例》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研读《条例》,以端正的态度和有效的行动维护和践行党的纪律。
(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