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纪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 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举报反映。
2. 对学校党员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或者对涉及本人的其他处理决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举报、控告、申诉人在举报、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举报、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信访举报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方便调查取证,及时有效惩处违纪党员干部,方便对举报人进行案件查处后的情况反馈和奖励,提倡实名举报。
来信请寄:山西农业大学纪委综合室(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1号龙城校区机关楼601室) 邮编:030031
举报电话: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