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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6   点击量:

 

 

农大纪函〔20182

 

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作风建设

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从中纪委、省纪委曝光的违规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观望之念,对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二、突出重点问题,严明纪律规矩

各部门、各单位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请吃或吃请,不得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及涉赌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以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持续震慑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确保所属单位干部职工不碰“高压”、不越“红线”、不踩“雷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校纪委办公室(57日上午12时前报送五一期间监督检查情况;621日上午12时前报送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校纪委将在“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工作落实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的,将通报曝光并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8]32号)(详见校纪委网站)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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