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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2-22   点击量:

校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联系实际对学校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清正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校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省纪委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及时提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实施办法;

(四)组织协调校内反腐败各项工作;

(五)受理处置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的信访举报,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谈话函询、初核、审查、调查等执纪,并提出问责等处理意见;

(六)受理学校党员的申诉,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

(七)承办校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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